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健康保驾护航******
1月9日上午9时,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一位67岁老人昏迷后口吐白沫。伴随着一声声沙哑的“让一让,请让一让!”担架上的老人被推入急诊抢救室。抢救室拥挤到医生也快无处下脚的地步,没有空床,医护人员只能就地抢救……这样的急救画面时刻都在发生,抢救室内的床位已经满员,作为战时抢救后备区域的急诊大厅也躺满了人,内科急门诊诊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8个,但每天依然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在排队。
“我在新疆已经阳过了,非常时期,可以尽一份力。”还在援疆服务期的消化内科副主任黄庆科刚结束2个月的方舱工作,根据上级指令回温州休假的他,主动报名返院支援,连续多天在急门诊连轴转。“1月4日,急诊总人数1900余人,其中急危重症患者约130人;全院住院患者4200人,床位全满……”急诊科副主任(主持)洪广亮介绍,最近急诊抢救入院人数是平时的近3倍,其中急危重症数量较平常增加尤为明显,且大多是有基础疾病伴发低氧血症的老年人。在公园路院区急诊科,整个急诊大厅都躺满了人,急诊一楼后门CT室门口都是加床。
连日来,为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院启动方舱模式”收治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储备应急支援队伍,抽调医务人员支援发热门诊、急诊及重症隔离病区,职能处室负责人驻点急诊抢救室、发热门诊、参与临床查房,协助患者分流、调配床位……
“好在最近几天医院出了很多新政策,医务处的几位负责人每天在两个院区的急诊科协调,滞留人数降下来了,医疗救治秩序也更加高效了。”负责公园路院区急诊运行的急诊科副主任吴斌介绍说,根据阶段性患者实际就诊需求的变化,动态优化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前段时间公园路院区急诊内科诊室排长队,就增设发热门诊和机动班,向各科室抽调有抗疫经验的医护人员支援发热门诊,加快患者分流,提高了诊疗效率;近几日抢救室接诊的高龄老人、基础疾病患者数量较多,医院则安排各科室支援急诊,按指标认领病人,滞留人员大大减少。
说起坚持在急救一线的医护人员,急诊400病区护士长李心群和410副护士长何春雷有些哽咽:“工作量翻了好几倍,不少同事感染后还未痊愈,有的夜班护士还在发烧,但大家都是做急诊的,都知道现在的困难,好多人二十来天几乎没休息过,大伙儿都说自己随时能顶上,一定会扛过去的。”
“所有床位迅速收满,这里就如临时的‘战地医院’,每个医护人员都绷紧了神经竭尽全力救治患者。”1月9日早上8时,在6号楼重症救治病区,ICU副主任王晓蓉、徐红蕾与经培训的内外科支援人员组成诊疗小组正在紧张的查房中。收治在重症病区的患者大都是患有基础疾病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老年人,病情变化快,医护人员时刻承担着巨大的体能消耗与心理压力,半夜接到“抢救电话”赶回病区支援是常态,很多时候结束抢救后,因放心不下患者,医护人员就在办公室简单打个盹,再投入新一天的工作。
“全院护理人员随时投入医院救治工作,特殊时期有太多‘轻伤不下火线’的例子,让我们又心疼又为他们全力拼搏的精神感动。”护理部主任孙彩霞说。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马继红,第一时间进入增开的重症病房,连续半个月无休,为争取生命抢时间。“人手不足时,白班夜班连着上,医院给的5天隔离假一天也用不上。”
俯卧位通气治疗有利于肺炎患者血氧值的提升,对于救治工作尤为关键,收治在重症救治病区的患者往往是缺乏自主性的高龄老人,自身无意识使不上力,常常需要4、5名医护人员一起协助。每天上午下午各两次翻身俯卧,一轮下来,医护人员脸上身上早已被汗水浸透。“虽然工作量大幅增加,但看到患者呼吸逐渐顺畅,也给了我们许多救治的信心。”说话间,重症监护室护士长张其霞又匆匆投入了紧张的工作。
时值深冬,“老慢支”、肺心病、肺气肿等疾病高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全科出动,每日仅系统中收到的会诊申请都在150人左右,床位一扩就满,通宵夜值成为日常。担任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住院总的主治医师陈超蕾每日奔波在会诊和协调呼吸科床位的路上,几乎每天都深夜或凌晨才完成会诊记录。在排床时,她也会主动和急诊分流的医师申请,将更加危急的病患排到呼吸科病区,以缓解其他专科病区的压力。
为应对庞大的发热患者就诊人次,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热门诊诊室从3个增至7个,由原本感染内科固定配员变为感染内科带头,其他内外科医师增援。发热高峰时期,前去支援的医护人员纷纷因频繁接诊新冠感染患者而发烧,发热门诊组长、感染内科医师陈瑞聪说,“我们都不忍心请假,因为不是我强撑着在干,就是我的兄弟替我顶着。”
本轮疫情初起时,372名各专科的规培研究生与外院规培学员第一时间选择留下,他们大部分人也感染了新冠病毒,面对巨大的救治压力,年轻的他们休息一两天就回到工作岗位。重症高峰到来,又有300余名研究生返院加入到全院医疗救治队伍。
据悉,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组建了500人重症、急诊后备队,360人重症护理队,500人发热门诊后备队,所有人员都经过重症、急诊轮岗,技术过硬,实行车轮战,轮番上阵。(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刘习记者陆健)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